我与我丈夫2012年底领证结婚,期间他在外欠债近百万,我只知道其中一笔四万的债务,其他的我并不知情。于三年前,工作调动的关系,无法同住,我每隔两天回去住两天,一直到2016年底,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算不算分居。从2016年年底开始至今就没有再同住,是彻底分居的状态。我跟我丈夫在县级市有购房,但是由于未封顶,我同我丈夫共同只付了首付,没有开始还房贷,又有于种种原因,现在无法退房。我们之间没有小孩。最后关于我丈夫债务的问题,我女方这里借了很多钱给男方还债,有借款证明。我的问题是:我跟他能不能离婚。会不会涉及诈骗之类的
2024-09-03 13:3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确实存在巨额债务,并且这些债务是在婚内产生的,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协商或调解。 至于您提到的“诈骗”问题,这需要具体的证据来支持。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在借款时隐瞒了真实情况,或者在还款过程中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以逃避债务,那么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报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也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在处理债务问题和离婚事宜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避免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