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谈的男朋友,开销除了他家里给的一万以外,全是我出的,说是借给他等他工作还我,一起开销大概6万左右,加上帮他还过钱,给他买了新手机,然后给他生活费。当他发工资的时候我问他还我不肯还,说公司拖延。两三个月为此吵架之后说去劳动局仲裁才骗不下去,他这几个月压根就没工作。因为是以结婚为前提谈的恋爱。后来为此闹分手的时候,他后妈才知道情况,还当我面批评他,我打算给他一次机会。然后去年过年去他们家的机票,送的几千的礼也全是我买的。但是疫情来的太突然被困在他家一个月武汉没解封他家人赶我走。我去他家才知道恋爱之前说的家庭情况也全是骗人的,分手后要求他写了3万欠条分期还我,6个月过去只还了一千多。能起诉嘛
2020-10-23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