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离婚理由:性格不合。婚后财产:陪嫁金几万块钱(男方彩礼有几万,娘家给几万)还有就是一些嫁妆。已怀孕,未生小孩,这个小孩生了准备给男方家。请问我会有什么赔偿?
2025-03-25 04:0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您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以下几点。 彩礼返还请求权。如果您的婚前彩礼是基于双方父母的意愿而支付的,并且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赠与行为,您可以要求返还这部分款项。 嫁妆返还请求权。如果您的嫁妆是基于双方父母的意愿而支付的,并且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赠与行为,您可以要求返还这部分款项。 子女抚养权归属请求权。如果您已经怀孕并打算将孩子送给对方家庭,则可能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其他损害赔偿。如因感情不和导致的生活不便、精神痛苦等,您也可以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在涉及金钱或财产方面的纠纷时,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诉讼带来的额外费用和风险。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