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男方在老家办了酒席,没有领证,现在孩子已经3岁,前2年当事人来到上海才知道男方已婚,对方和当事人交往时隐瞒结婚的事实,并且到目前为止2年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事人15年4月借给男方5万块钱,有转账记录,男方今年11月份给当事人重新写了还款协议,约定18年12月1日起每月还款1万,现在对方迟迟不还款,对方是江西人,在上海工作并在徐汇区有房产,当事人也在徐汇区居住,请律师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费用面议
2026-03-28 04:19尊敬的法律顾问。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男方之间的纠纷可能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由于您和男方均在上海生活,建议双方尽快通过法院解决争议。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或者两周岁以上但子女尚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法院通常会判决由父母轮流抚养。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是否同意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并请求法院对抚养权进行裁决。 再次,关于借款问题,如果您已经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并且对方一直未偿还借款,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及利息。 最后,关于男方在上海的房产,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将该房产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