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12345 诉求编号: 2017041906040262 诉求主题: 投诉越秀区东园新村居委会主任 诉求类型: 投诉 业务类型: 求助投诉举报问题 诉求内容: 我爸家中山一路92号102房,2015年12月,2017年4月17日取回复,答复不受理。为支持国家旧楼加装电梯的民生工程,毫无补偿由802房负责,电梯安装好后,在我爸毫无之情的情况下,东园新村居委会主任指使下,在窗户旁安装防盗门雨棚,居委会主任反应,问街道城管电话,她说不知道,是铁路城管管,我说补偿都没要,说谁给你补偿,没得补偿,和做她旁边男子到现场,她问男子居委会雨棚多大,男子说60公分她说这里做80公分,我说雨水落入窗台,流入家里,她说,把窗封了,全部做雨棚,我说雨棚的地方要安装空调,她说,安到厨房那边墙,住户与住户斗殴,血流成河,窗户每天都是关,不敢开窗,这是爸家人生存的现状,没阳光照射,没空气对流,响应政府民生工程,反被政府工作人员迫害,政府你需要问责吗?需要问责吗?需要问责吗?网上投诉居委会,街道办转到铁路城管,我跟城管说我已投诉到区长,隔个三天,城管叫我到现场,他们始终不拆防盗门雨棚,那段时间每天下大雨,雨水从窗台流入家里,没办法同意他们现安个挡雨板,门雨棚已造成没通风采光雨棚反光刺眼按门杂声,《民法通则》第83条 相邻关系 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合同法52条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现在已投诉无门,请您们市政府最好问业主蔡,雨棚,防盗门是谁设计,居委会主任说信箱随便钉,雨棚漏下水,把窗户封了,这里做大雨棚。蔡也说过窗户封了。今后的生活日子怎么过,请求政府帮忙解决。谢谢,敬礼。邝先觉2017年4月19日 我要照顾父亲起居饮食,这事已伤透脑筋,每天都要吃药才能睡眠为支持政府民生办实事,最后是这样的结局。 请求市政府监督处理越秀区东园新村居委会主任,一切卑鄙手段都是她本人操作,心太狠了。发照片的意思是告诉市政府,问802房,到底是谁这样安装防盗门,开门是向窗户这边,雨棚就是要把窗户封了,她先说要封掉窗户,我说你在我外墙订信箱,我也可以上去订你的外墙,后来802房也说封我的外墙,这是公仆该做出害人的行为吗?防盗门,雨棚通过法律解决,真是知道这样,绝不会让他们加装电梯。 图片附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受理时间: 2017-04-19 15:48:03 回复单位: 广州政务 处理结果: 您好。 经了解,越秀区农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2017年4月25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如有异议,可致电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 【广州政务】 2017年5月1日 回复附件: 无 回复单位: 越秀区政府 处理结果: 越秀区农林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25日回复:从2015年12月起,市民已多次就该址防盗门与雨棚的问题反复信访。该址加装电梯经规划局批准建设,防盗门和墙不属违章建设。市民所述雨棚问题已于2016年3月2日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将雨棚靠近102房后墙处加装一块钢板,与窗户挡雨板同高。二是将雨棚外侧加装一条钢板,高度逐次变低,于最里面高度形成三角形。双方当场签署协议书,表示双方互不追究。 回复附件:  回复单位: 越秀区政府 处理结果: 越秀区农林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25日回复:从2015年12月起,市民已多次就该址防盗门与雨棚的问题反复信访。该址加装电梯经规划局批准建设,防盗门和墙不属违章建设。市民所述雨棚问题已于2016年3月2日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将雨棚靠近102房后墙处加装一块钢板,与窗户挡雨板同高。二是将雨棚外侧加装一条钢板,高度逐次变低,于最里面高度形成三角形。双方当场签署协议书,表示双方互不追究。 回复附件:  以下是满意度评价信息: 满意度评价: 不满意

2024-10-1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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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所在区域的社区(东园新村居委会)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存在不当的行为,导致您家庭成员的生活受到了影响。针对此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问题。 我们会进一步调查相关情况,确保所有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对雨棚等设施的拆除或整改工作,以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权益。 对于您所提及的不满之处,我们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处理进展。 在此期间,我们希望您能够保持耐心,理解我们的努力和工作进程。如果您有任何新的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顺祝商祺, [您的名字] [您的职位]

2024-10-17 1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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