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四年,有一个女儿三岁了。没打结婚证,结婚送彩理十万。男方就不说不过,还想让听他们的话,想让我说不过了?如果我说不过了彩理就得退还男方是吗
17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通过合法手续,即结婚登记,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您的婚姻关系尚未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护。 关于彩礼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您与对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彩礼钱应视为个人赠予,并且该笔款项不应退还给男方。如果您坚持要退还彩礼,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同时,作为成年人,您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的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最终是否获得补偿,都应当尊重对方的意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