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给一公司供稿,文章工资是有底薪加阅读量的提成。开始做的兼职后来做的半全职。总共干了三个月。但是公司以违反公司制度将我清退,先前入职以及培训到最后成为正式写手均未告知任何清退惩罚制度。并且我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审查文章,也并未提出异议和改正。我现在能否要求支付工资并且赔偿?在我提前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的制度,我是否需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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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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