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费的问题: 1.物业服务未达标,未按照协议及济宁市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2.未按照协议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 3.无端收取200元公共能源费,没有提供相关文件 4.物业费缴费通知,仅通过电话通知,没有张榜公示。 5.物业不提供相关资质及服务标准, 6.物业费制定标准不公示, 7.以未交物业费为名,限制门禁卡 8.协议中针对乙方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甲方有权按照每天3%缴纳违约金,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针对以上作为消费者,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并要求物业按照协议及济宁市相关标准重新制定物业费及相关服务。
2021-06-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