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方,房屋有租赁,现在进入物业交接阶段。 买卖合同上,房屋租赁是4.1号到期的,但是租赁合同上是7.1号才到期,买卖合同签订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期,业主口头说以租赁合同为准,现在准备拿房了,关于租赁,我是以买卖合同为准还是以租赁合同为准,如果以买卖合同为准,业主是不是已经违约了,他该支付违约金吗?如果以租赁合同为准,但是买卖合同为4.1号,这个乌龙又该谁来承担?
回答数:519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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