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前车出现交通事故,没有警示牌,我们的车来不及躲避,与前车相撞,有个清洁工竟然走到高速中间,在前车旁观看前车,不慎被撞到入院。交通事故认定书说我们是主要责任,前车次要责任,行人无责任,但行人有民事赔偿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在赔付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再就是保险公司说他们不赔自费的部分,可是行人多处骨折,绝大部分医药费都是属于自费,比如钢板等等。我该如何处理?感谢!
2024-11-05 13:47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并需要进行治疗,且医疗费用属于自费部分,则应由肇事者承担。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方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因此应当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对于自费部分,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这部分费用。同时,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医疗费用,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等其他相关损失。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如果您对赔偿的具体事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