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正月初六定亲,家里还摆过酒席,定亲时男方给了1万块钱红包,并且男方给女方手镯还买了一个戒指。在四月份我过生日时候送我一个笔记本电脑。经过这将近半年时间相处,感觉双方不和,我想退婚,请问需要偿还给男方什么东西。
2021-07-11 11:1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