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协议离婚,四岁女儿抚养权归他,我保留探视权。协议规定每个周六、周日可以探视孩子,寒暑假可以带孩子共同住段时间。(我们口头协商是可以带孩子出去玩,在规定时间内送回来的,寒暑假个人带一半的时间。协议在外面打印的,没写清楚)后来第三次探视孩子准备带孩子出去玩时,她爷爷奶奶突然阻止,说不准带离他们家,为此还发生了冲突。我起诉到法院,是以探视权纠纷,要求具体化探视权,每月一次探视并带孩子居住两天,寒暑假各自照顾一半时间。五一、国庆带出去玩玩的诉求。经过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昨天法院判决,我每月两次在前夫家里探视孩子,寒暑假各带十天。我觉得很不公平,法官却认为孩子爷爷奶奶的监护权大于我的探视权只能这样判
2021-07-2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