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离婚了,这上次的离婚中小孩男方扶养,后来我们复婚了,可在这次复婚中男方觉得女方不爱男方了,男方提出离婚,这次离婚女方要娃的扶养权,能要过来吗
2024-07-26 19:0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约定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则无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你们已复婚并希望恢复原来的抚养关系,但鉴于原婚姻中的抚养权已确定给了男方,而您现在提出的要求不符合之前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对方不再符合抚养孩子的条件,并且对方也同意将抚养权交还给自己,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是请注意,这种请求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是否有能力承担抚养义务、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最终能否获得抚养权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和法律适用,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选择。同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以确保合法有效的维权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