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但是没结婚证,我得了大病,但是我们办过酒席,我是农村的,也拜过堂,因为我得病了她就走了,我是男方,孩子都给我了,她又结婚了,这样违法吗?孩子她应该拿抚养费吗?
2025-06-10 03:5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并且有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处理时,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和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公平对待。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监护权,因此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情况以及对孩子成长的影响等因素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其次,关于经济支持的问题,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必须支付抚养费,但从道德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一方确实承担了一定的家庭责任和照顾义务,另一方也有能力提供经济支持,那么基于这种事实,法院可能会认为对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支持费用。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纠纷。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