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老公在六年前去世了,我的女儿如今13岁,六年来,男方父母从未抚养过孩子,我生病了,丧失劳动能力,男方生前留下两套房子,男方父母一直在争这房子,今年打官司,房子给了他们一套,在法庭上法官说我身体有没有病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和遗产继承没有关系,让我重新起诉,请问法律有没有这一条规定?我要求男方父母给我补贴可以吗?
14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如果一方有疾病或无法提供抚养费用的情况下,另一方就不能获得房屋或其他财产。但是,法院通常会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如何分配财产。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现在处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状态,并且需要医疗照顾,可能会导致生活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费以帮助支付这些额外的开支。此外,您也可以提出请求,让被告给予适当的补偿,但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对家庭做出了贡献,例如提供了经济支持或者照顾孩子,您可能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但请注意,这种请求需要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不是仅仅因为您现在的状态而提出。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