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九台利郎公司的一名店员,九台利郎服装店是9月1号开业的,我也是9月1号进的利郎公司,我们的试用期是一个月,而我已经干了两个月零17天,前两天我们店新来个店长,今天就把我给辞退,她来还不到班个月,我每个月的业绩都是整数第二,我的销售成绩也是不错的,我问她问什么辞退我,她就说从新整顿公司,没说出别的,我很生气就和她吵起来,把我气的生病了,我们一进公司都签的合同是三年,如果想辞退我的提前半个月就先跟我说一声吧这样是不合法的,我现在还在生病,我想问我的病是店长气,我现在找哪个店长她是不是有责任,谢谢!
2025-03-07 10:24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您的健康和安全都是最重要的。如果您在工作中感到不适或有任何身体上的问题,请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关于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合同期限内被无故解雇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的工作表现良好,且未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即是否因为店长的情绪化行为导致您的辞退,以及您是否有责任寻找新的店长,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店长的行为应当符合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或者违法行为。然而,具体的责任判断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以了解有关您情况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早日康复,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