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之前离婚的时候跟他前妻签了一个合同,付女方两万就离婚,后来我们房子旁边增收土地女方通过关系搞了三万走了,男方一分钱没有得到,拿到钱以后女方才签离婚协议书,现在我跟我老公也生了一个儿子,准备过喜事女方想过来找我们要那个他们之前签合同的2万块钱,我们有必要还给她2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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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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