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因村拆迁我爷有五间平房,房权是我爷的名字,当初我爷有过书面说这房子给我叔,书面可能有大队的盖章姐妹签字,请问这书面成立吗?
回答数:606
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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