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起初我起诉男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六个月之后,男方起诉我离婚,要求支付诉讼费与每月1000抚养费,我现在在娘家住,之前在上班,现在辞职了,工作也没有,身份证丢了也办不了,我也没有能力支付这么高的费用,我想请问,如果以我现在这种情况,怎么样才不用支付这些费用?
2017-11-26 13:48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