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内,骑电动车前往公司总部,因傍晚下雨,路面有坑,骑到坑内摔伤,造成锁骨骨折和右手局部骨折,公司在付过住院开刀等治疗费用后,建议我去找路政,理由是路面的坑是路政的问题。我于2014.10.4入职,至今已快2年关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五险一金。因本人叫杨伟,嫌难听,在公司用的是杨成这个名字,造成现在我在公司的签名与身份证不符,另外我的工资公司每月都直接打到我老婆帐上。现在劳动关系上,我很难证明自己是本公司并已做了2年半,无法进行工伤鉴定。特向律师及法律专家求助!
2021-07-2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