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商量不起来谁带怎么办?女方不要孩子,我这边要孩子没问题,但是女方要求随时看孩子还不能限制次数,这种情况怎么办
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处理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应当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 如果女方坚持不让见孩子,并且不允许限制次数,可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例如。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不得阻止女方探视孩子。 建立临时监护协议。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签订临时监护协议的形式,明确男方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允许女方探视孩子的规定。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社区居委会、妇联等机构可以帮助调解家庭矛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保护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应该尽可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双方的意见,寻找一个既能满足女方需求又能兼顾孩子权益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