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父亲遭遇车祸(被常州客运公司的大巴)撞至残疾 2000年遭遇2次事故(断腿再次断裂)彻底丧失重劳力 2010年家里生活所逼,(靠水吃水)在家门口长荡湖边从事电捕鱼,期间被金坛水上派出所抓获了2次,交了2次罚金。因为国家政策变了,严了,就不从事电捕鱼了。2017年在长荡湖边放地龙挣点他自己的烟酒钱,我们这很多了都放地龙的,我们家也不懂法律,以为别人可以放的所以我爸也放了,结果被金坛水上派出所抓了,要交罚金1000元,我爸不肯交(我爸的解释是,别人好手好脚,还在长荡湖里养了几百亩的围网,放的地龙三、四十条都没事,你们就欺负我老实人放两条地龙),金坛指前出所收不到罚金,结果就把我爸告了。
2025-03-30 07:0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首先,您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顾问,了解您可能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最后,根据具体情况,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此纠纷。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