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男友在一起一年,一年中,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贷款三四万,而他让我以我的名义贷了俩万多,我还了我的一万三,剩下一万多没还,我让他还他不还了,让我也跟他平摊他的贷款,可我当时并没有同意他贷款,都是他自己贷的。我可以起诉他吗。
2018-01-04 20:3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