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89年在武汉东西湖买了一套房屋,(私房)当时没证,爷爷99年去世后房屋由三叔四叔五叔住着,我爸弟兄五个,我爸是老二,后来在爷爷去世后房屋登记名字是三叔名字,再后来办证都是办的三叔的名字,在这当中三叔四叔五叔三人私自到公证处公证这房屋由他们三人平分,我爸现在想争属于自己的一份,因为爷爷去世,当时购房合同我爸肯定没有,购房合同要么在几个叔叔手上,要么他们也搞丢了,即使有也不会给我爸,当时卖方当事人和一名中间人也都不在了,只有卖方女儿在她也愿意作证,因为她现在是当时在现场唯一活着的人,不过她家搬过好多回,她家那份当时购房合同早就搞丢了,没有原始合同,她可以证明是爷爷当时一人一次性付的房款
2017-01-0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