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2014年结婚,婚后生有一个儿子,男方长时间不在家,找不到人,也不管不问我娘俩,我现在想离婚,去男方居住的法院起诉,最终以不能提供详细的地址结案,结案后的一个月之后我起诉,法院说的半年之后才能重新起诉,男方就这样放着吗?我想赶紧跟他解除关系,因为不确定他在外面借没借钱,如果借钱,离婚的时候我还得还这些钱。去年11月份起诉过
2025-06-08 11:04如果您在2018年之前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未得到结果,那么您仍然可以在当前时间点(即2023年)继续进行诉讼。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您的问题。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判决,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如果对方有新的证据表明其行为是合法的或者与原判决不符,则法院可能会接受申请并撤销判决。此外,如果被告方的行为导致了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原告也可以要求赔偿。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支持材料,以便于法庭上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