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见证人,彩礼1万多,过节1万多,现在分手
2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已经分手,并且在恋爱期间存在彩礼和节日的支付情况,那么这些支出是否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在双方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彩礼、婚庆费用等,如果是在结婚后由一方个人负担,则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但如果这些款项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婚后产生的共同消费,则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节日花费,一般情况下也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为这些节日庆祝活动是为了增进感情、加深了解而进行的,而且也是双方共同生活的体现。因此,对于这部分支出,建议您可以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如何处理这些财产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或者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