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五年前和前妻离婚,有一个八岁儿子,离婚五年来前妻未出一分钱养儿子,我想起诉她想让她 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24-06-26 18: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的前妻在离婚后未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您一直在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而前妻没有履行她的抚养义务。这可能包括孩子的抚养记录、教育费用的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 其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在诉讼中,您需要说明前妻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抚养费支付要求。 此外,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需要,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如果前妻有支付能力但拒绝支付,法院可能会判决她支付抚养费,并且可能还会判决她支付滞纳金。 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考虑到诉讼可能涉及的时间和精力,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费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再选择诉讼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