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超市,因为超市有一个多点的软件,可以在软件上自己扫二维码自己付款,付款时有九十多元东西没结账,超市人员要求我处罚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处罚金,后经协商处罚五千元,可是我回来后越想越觉得不需要这么多,请问需要这么多处罚金吗
2025-02-18 03:1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不当得利或欺诈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超市没有明确告知您可以使用软件自行付款,并且在您未支付的情况下要求您承担罚款,那么这种情况下超市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或者不当得利。 如果您认为超市的行为是不当的,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