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我2010年在恒大金碧天下按揭贷款够买了一套期房,2011年10交了房,贷款是老人再还,期间接到银行打电话说未还款,联系了老人。之后没接到电话催款,收到已结清的讯息。自己也就没多管了,2017年10月接到电话说我房子因未还贷款被房地产回购了。这期间我根本不知情,地产方还发感谢信给我,还寄物管账单叫我交物管费。我也交了,我姐姐还住在里面,现在说我房子2012年被他们回购是因为之前没还贷款,现在这个需要怎么处理。我交的物管费,购房所单据都在
2025-01-30 14:5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您购买的房产以较低价格卖出的情况,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假抵押”或“假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该房产没有经过正规的抵押登记和交易手续,那么您可能无法要求退房。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首付款和其他费用,并且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话,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款或者要求赔偿。 对于您提到的物管费和购房凭证,这些物品应该与您购买房产相关的所有文件一起存放在开发商处。如果您能够提供这些文件并证明自己的身份,那么开发商有义务退还相关款项。 建议您立即联系开发商,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