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五月十六日我被电瓶车撞了身上有察伤头部外伤自今还有肿血医生说要休息半个月才能康复!想问一下按上海的赔偿应如何赔偿?目前医药我垫付近八百,对方全责
2024-10-11 12:5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单据和发票确定。 误工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如受害人是无固定收入的,则可以参照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需要人陪护时,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或者陪护人数以及陪护期限来计算。 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书,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证据,参照当地的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确定。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票据,按照合理必要的范围和标准计算。 住宿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票据,按照合理必要的范围和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年龄等因素,参照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8.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票据和费用单据,以便向法院申请赔偿。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