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弃婴,被亲生母亲偷生下来后丢弃在废旧民宅的屋顶,被人发现后孩子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我们从第二天就开始对该弃婴进行援助,并表示愿意收养该名弃婴。由于弃婴情况较为严重,我们选择先在派出所笔录备案先将孩子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案发9天后(孩子转院后的第三天)该弃婴母亲去到公安部门自首,目前取保候审并表示愿意支付孩子所有费用。我想咨询,对方是否有权利要回孩子,或者说会不会对我们后续领养手续造成不成立?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终止对方监护权?
2025-04-26 09:1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孩子是被他人非法遗弃或抛弃的,那么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抚养费等。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已经确定了孩子的身份并且决定领养,那么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孩子,但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孩子确实是您的合法继承人。 另外,关于是否会对后续领养手续产生影响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确实属于您的合法继承人,并且您有意愿接受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那么您的领养申请可能会得到批准。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