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

2019-06-27 23: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2019-06-27 23:39:5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155今日律师解答 45830

相关推荐
四川仁寿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要花多少钱 1回答
经济纠纷证人第一次不去,法庭会再传吗 1回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上班九天由于特殊原因不上了,老板没有工资可以投诉吗 1回答
鸠鸠刷卡机合法吗?请问 1回答
法院在事实不清楚的时间可以强制执行吗? 1回答
因在工厂打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把我开除了要不要陪我工资 1回答
书法作品被别人私自挂上,违法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老公把小三住进了我们买的新房里面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1回答
文博追高铁事件判多久 1回答
离婚后由于女方净身出户暂时没有钱给抚养费可以延期再给吗 1回答
你好!我的执行已结,法院已屏蔽了!但执行公开网一直还显示未执行是什么原因! 1回答
网贷还不上可以延期吗 1回答
原告依据代理协议起诉,被告认为该代理协议应该被撤销,可以反诉撤销吗 1回答
事故责任处罚包括哪些 1回答
做保险担保人有风险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