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向私人借款700元 俩个月时间他问我要2800元 这样的事情法律管不管?我应该还本金还是怎样?
2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或者还款金额与约定不符,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要求您归还2800元,并且这个数额远高于您最初借出的700元,这可能违反了双方之前的约定或合同条款。因此,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与债务人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和理由,并尝试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将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