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24周岁,09年(初中生)她骑电动自行车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阿姨(50岁左右),当时没有报警,去医院看好了,我家人出了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10000多元,他儿子当时是说解决好了!今天那个阿姨又跑到乡镇府上闹叫人来说当时没有解决,现在又要我家赔钱给她,请问您我怎么办呢?
2024-07-21 17:43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按照事故现场情况选择报警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自行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你积极与对方沟通,了解其诉求和理由,同时收集证据材料,如医疗费用票据、护理费证明、营养费发票等,以备不时之需。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