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二楼露台漏水,阳台就我一家能用,楼下餐馆,餐馆私自在楼下打孔开窗及开门(和露台同外墙,正好开窗处屋顶漏水),请问我及物业需承担维修责任吗?
18天前您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屋顶等部位应当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维护管理。如果餐馆在未征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露台进行改造,并且导致了您的房屋出现漏水等问题,那么您有权要求餐馆承担责任。 此外,《民法典》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使用人不明确的,由业主共同分担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是餐馆的行为导致了您的房屋漏水,您可以向餐馆主张其应承担的责任。 同时,由于露台是属于所有人的公共区域,所以对于公共区域的维护管理,一般而言应该由所有者负责。因此,即使餐馆的行为造成了您的损失,您也有权要求其他业主分担部分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与餐馆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过程中,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