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下拆迁方面的问题,我是租的房子,办了营业执照七年,房东和拆迁办没有赔付我任何的补贴,就让我搬走,我的营业执照是有登记的,估计是房东以我的名义办了一个假的给拆迁办,已把钱放领了,我能告他们吗?这个有根据吗?
14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不当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其次,您还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您的利益受损有关,并提交给法院作为起诉的理由。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事实,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