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12月2号坠楼身亡,当时法医到场验尸说是高空坠楼身亡但不排除他杀可能,但当地派出所一直坚持是自杀,案件疑点很多,因为派出所坚持是自杀案件所以不肯上报区刑事,也不肯让我们家属报案。如果我们作为当事人家属想以刑事案件上报区公安局的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或者说我们家属有没有资格重新报案(案发当时有群众报案)
2024-07-16 15:53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生命都是宝贵的,不应轻易放弃对生命的保护和尊重。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弟弟在12月2日不幸坠楼身亡,并且当地派出所坚持认为这是自杀行为,而没有报告为刑事案件。这确实是一个非常悲痛的情况。 如果您希望将这个案件转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您需要收集一些关键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法医的死因鉴定报告。 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的证言,例如目击者或邻居。 详细的遗物清单,包括任何可能证明自杀行为的物品。 其他相关人士的陈述,如同事或朋友,他们是否看到死者在事发前表现出异常情况。 现场勘查记录,如果存在现场勘查,应包含详细的记录。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准备和提交必要的文件。律师可以为您解释如何有效地使用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最后,请记住,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并尽可能地支持家人的情绪和需求。同时,您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心理压力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