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老婆闹离婚法院判不离,我们有一个快5岁的孩子,她现在也不管也不在家里呆也没有联系了,请问我可以起诉她给孩子要扶养费?
2025-01-01 00:5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您的妻子在判决中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关于具体的抚养费数额,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孩子的生活费用。包括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 孩子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课外辅导班费用等。 其他必要的费用。如医疗费用、保险费用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经济困难,也可以考虑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请注意,增加抚养费的前提是必须证明对方确实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最后,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异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避免使用不当的语言或行为伤害对方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