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浙江省慈溪宗汉厂上班,今年2月19号上班时右脚趾受伤,现伤残鉴定为十级,在宗汉住院8天,我老婆在同一厂上班计件工资大约每小时23元,护理我十天,请问护理费和住院二人生活费该怎么算。我5月11号开始上班,2月19号到5月1O厂里发每天50元生活费,请问能补发停工留薪工资吗?我受伤前每月工资为4660元,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4400元,请问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该怎么算。谢谢
2025-03-16 09:32您好,关于您的工伤赔偿事宜,建议您先向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或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当地的工伤保险规定和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同时,您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您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计算,这通常取决于您的工伤等级和所在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工伤等级越高,获得的补偿也越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