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后有一儿一女,感情破裂于2008年离婚的,当时儿子14岁,女儿3岁,儿子不跟他,女儿太小,所以两个孩子都判给了我,儿子长大结婚的费用,和女儿学业费用都他承担的字据!这些年就当年离婚时给过一年扶养费,从此就没见过他人,也没给过孩子们扶养费,他是东北人,我也找不到他本人,现在儿子到结婚年龄了,女儿上中学,我该怎样为孩子要回孩子的扶养费,和他该承担的责任
2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首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抚养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并且会指定另一方作为临时监护人。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请确保收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孩子的联系记录、孩子的成长记录、医疗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案件,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寻求社区或社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