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有两个孩子,我还有一个哥哥37岁已婚,人在长沙5年没回来过了,他没有买房买车,但是前几年买过20多万的车,后来卖了,他们生活一直很奢侈,工作是办理信用卡一类的,我是女儿31岁,在绥化这边住,母亲一个人在乡下,会经常来我这里,爸爸去世7年了,母亲一个人一直没有找,住的房子也特别破,我哥现在把母亲养老问题推给我了,说我妈也没帮他带过孩子,帮我带过,就得我养老,我哥的口粮地钱一年2000多,要是我妈没有给他,我想知道,我妈如果归我养老,那么我哥每年应该拿多少钱?我妈今年61岁,还有他的地钱应不应该给,如果给或者不给,他都需要每年拿多少钱?谢谢,一定要信息回我,万分感谢
2025-01-03 15:2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您的母亲需要长期照料和生活保障,您可以考虑将其纳入您的家庭经济状况中,并与您的家人协商如何分配和管理这些资源。关于您提到的每月支付金额,这将取决于您与您的家人就如何分配和管理这些资源达成的具体协议。 同时,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有权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您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处理。具体数额可能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和评估。 最后,请确保在整个过程中尊重您母亲的意见和权利,并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处理此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