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我对象6年前离婚,孩子判给了我,离婚后又在一起生活2年,这两年我俩养猪欠猪饲料款58000元,饲料经销商把我和他告上法庭,当时判的我们一人一半就是2.9万,可孩子我扶养,抚养费他爸一分钱没给,所以当时我不认还这么多钱,拖了一年多,执法厅给我打电话说已经给我身份证拉入黑名单,我现在想分期尝还一半的欠款,可是不知道怎么做才能法律生效,更不知道法庭能不能让我分期还款,更想知道身份证怎么移除黑名单,请那位律师给我指点一下,
2024-10-02 00:01尊敬的客户,关于您所涉及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您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还款计划,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如果债务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困难,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解决。 您还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合法地处理此类案件。 为了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您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其停止对您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和使用。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