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乡下家中老屋因为父亲的弟弟要分家,把原本属于他分到的后半进房屋卖给我父亲,当时由父亲和叔叔的舅舅和姨夫做中间人,写下字据,四方签字,卖给我父亲。但当时由于奶奶才50出头,爷爷已经过世,所以也没有明确当时的赡养问题。之后叔叔就去了别的地方生活,奶奶也一直在我们买过来的老屋里生活,叔叔他们之后也从未付过赡养费。奶奶出什么事情也都是借来我们家照顾。房屋产权都是我父亲的.请问如果他们要问房产,他们是否还有份 t
2025-12-10 13: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父亲购买了原属于叔叔的后半进房屋,并且在买卖过程中有中间人的见证。虽然当时没有明确提及赡养问题,但是基于通常的法律习惯,即使没有写入书面协议中,也应该认为有义务履行赡养责任。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如果您父亲是房屋的所有者之一,并且该房屋价值超过了您父亲个人的能力范围,那么您父亲作为房屋所有人之一有权要求其他共同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分配或分割。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父亲可能需要与其他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公平地处理财产分配事宜。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您的父亲对房屋进行了维护和改善,这可能会增加其在财产分配中的权益。因此,建议您父亲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