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2000年在一起生活了半年,然后我就背井离乡一直没有回去过,现在孩子都16岁了,我想和她解除这种关系,想委托律师去法院起诉。财产方面没什么争议,孩子的话愿意跟谁就跟谁吧。
2024-06-25 00: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对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了一定时间,且有共同的孩子。在法律上,您们的关系可能被视为事实婚姻。解除这种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首先,您需要确定是否适用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适用,您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除这种关系。您可以委托律师代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双方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关于孩子的问题,虽然您表示孩子愿意跟谁就跟谁,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最佳利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至于财产问题,虽然您表示没有争议,但法院在处理事实婚姻解除时,仍可能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建议您在律师的协助下,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以避免将来的纠纷。 最后,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了解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