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问一下,我现在怀孕了,男朋友要求我打掉孩子,因我本人身体受孕比较困难,如果孩子打掉以后我再也不能生育,男朋友必须对我负责,这样的事情可以经过法律做公证吗?
2025-04-07 19:4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自然怀孕,并且对方也同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双方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即使将来您无法自然怀孕,也可以通过这份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不过,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建议您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婚姻家庭方面的专家,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此外,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最好在与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讨论后做出决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