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分居3年,小孩有两个一男一女,男方不肯离
2025-07-07 18:33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且协议好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事宜,则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与对方已经分居3年以上,并且有小孩需要抚养,那么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比如生活费、教育费等。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您可以主张自己应得的份额,并向对方索要相应的补偿金。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感受和权益,尽量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您无法自行处理这些事务,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