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老公有一套部队刚分的退休干部经济适用住房,买房的钱大部分都是他哥哥给的,我现在和他离婚,这房子我有份吗?他哥哥的钱算不算是共同债务?要是算共同债务,我同意一起还,那房子是不是我可以有一份的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房地产评估师,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一般来说,如果这套退休干部经济适用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通常会考虑分割。至于您提到的哥哥给的钱是否为共同债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证据来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到法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