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乙双方是亲戚关系,由于甲方不能生育,领养了乙方的孩子,现在甲方夫妻离婚了孩子给了女方,请问乙方有权要回这个孩子吗?
2025-03-22 09:28在法律上,领养和收养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根据中国的《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因此,在没有法定原因的情况下,孩子应当由其父母抚养。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甲方不能生育,所以领养了乙方的孩子。但是,当甲方与乙方的父母离婚时,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归于乙方的父母。这意味着乙方的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安排和教育方式。 因此,尽管甲方和乙方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但基于法律规定和事实上的权利分配,乙方无权要求收回孩子。当然,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乙方及其家庭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