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户口乐昌,在深圳租房居住,均无业。因老公出轨感情破裂,闹离婚。目前现金、存款、股票、理财产品各归各。有一处固定资产是正在拆迁的房子。他要求我付十万现金给他,回迁房将来拿到再过户给我,孩子跟他,我出抚养费及教育费。我是担心协议离婚后,几年后回迁安置房他会反悔不配合办手续。请问现在我的这种状况要怎么解决?
2024-10-28 17:19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丈夫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并且双方都同意将财产分割给对方。在这个过程中,您提到的关于拆迁房屋的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您提到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补偿款已经明确由您和您的丈夫共享,那么该拆迁补偿款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无论其归属如何。如果您认为拆迁补偿款可能会影响未来回迁房的办理手续,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看是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来确保拆迁补偿款不会被用于支付回迁房的费用。 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费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或调解的方式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和教育费用。 最后,建议您和您的丈夫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寻求一种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拆迁补偿款和回迁房的具体情况,以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