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问题,我朋友在10年的时侯,男方给她买了金器,然后11年4月结婚,6月领证,今年这个月22号离婚,男方可以把金器全都要回去吗?短信回复我就可以了,谢谢
2024-11-09 08:3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房屋及其他用益物权、知识产权、经营性收入等。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该金器是在婚前购买且属于个人财产,则男方无权要求女方返还。 然而,如果该金器是婚后购买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家庭成员对财产享有份额),则可能需要考虑具体的分割方式和协议。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祝您一切顺利! [您的名字]